分享一下我聽到的一些有用亦有趣的資訊,我唔係法律專業,所以大家有個概念就得了。Speaker 強調左好多次的句子就係:如果要做財產傳承,無論是寫平安紙定係做信託,一定要早開始,尤其是家族承傳而且又不想家族資產「外流」。爭產風波此起彼落,大家不難想像這句的意思。唔好覺得富豪屋企的子女先會有爭產案,普通人一樣有。還有配偶之間、甚至父母子女爭執上一代財富的,比比皆是。
先講婚姻危機,大家知唔知香港的離婚率大約多少?原來有接近三成!換句話說,三對結婚的couple,就可能有一對會分開。我都有D驚訝,而且仲係因為香港離婚有一年等候期,如果唔係,只會更嚴重。
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子女,想把自己財產全數傳承給子女,你覺得子女的配偶提出離婚時,可唔可以分走你的財產?
公平D,配偶可以是老公亦可以是老婆^_^,大家唔好覺得分家產的一定係女方。法律面前(理論上)人人平等,如果女方較為富有,男方和女方共同建立和擁有的財產一樣平均分配。一個有趣的數字是,以前多數是男方俾贍養費,比例大約8:2,現今基本上好接近了。
上面既問題,下次繼續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